首页 >>资讯 >>产品认证 >>ACS认证>>ACS申请程序II - 金属材料分析

ACS申请程序II - 金属材料分析

来源:瑞祺作者:瑞祺咨询发布时间:2012/8/26 10:14:51

 


当产品的非金属成分分析结束并通过ACS评估后,法国卫生署要求对产品中的金属部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。

金属材料或部件必须符合法国1997年5月29通过的对金属材质成分的限量要求,其要求的材料如:

1) 铜及不锈钢部件:

涉及Pb, AS, Sb, Ni, Cd, Cr, Hg, Mo, Al等十几种元素的限量规范。

2) 电镀镍及电镀铬 (2002年8月22日法令, 规范了电镀件与水接触面积)

法国卫生部将与水接触金属分为三大类:

Group A: 与水接触面积 >10%

例如金属管道, 家用金属装置, 这种单一的金属可能与水接触面会接近100%,如: 铜 管, 镀锌管及不锈钢管等.

Group B: 与水接触面积1-10%

该金属部件也通常于饮用水系统, 指含部分杂质的金属, 如铜合金(含铅) 水泵, 阀门等可能会对水质造成污染,故法国对其接触水面积有严格的限制.

Group C: 与水接触面积<1%

其它一些特殊境况下,部分金属材料使用只能少于1%,考虑到技术层面的要求,有些金属只能允许小部分与水接触. 如: 水表本体要符合规范B, 但其中的一些细小部件要参考规范C.